48365365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文广新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5-24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各县(市、区)文体新局、广电局、东侨社会事业局,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宁德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文广新系统行业实际,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推进文广新系统行业持续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成立48365365“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文广新局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
宁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将于2018年6月1日至30日同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1.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传达国务院、省、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安全生产改革方案和职责分工。
2.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探讨涉及本系统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措施、文件精神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等。
3.邀请消防安全专家作防火灭火专题报告。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组织参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广场、公园、企业、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等现场宣传咨询活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2.各广播电视台要配合做好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等。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举办主题文艺晚会、网上直播宣传咨询日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
3.各单位、生产经营企业在办公处所、经营场地悬挂宣传横幅,粘贴安全提示、主题宣传标语等。
(三)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不断完善优化应急预案,加大安全装备物资投入,提高员工应急知识水平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应急处置能力。
(四)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紧扣“民生、和谐、创新、科技、清廉”五个系列,开展“新时代安全发展新理念”主题征文活动,反映我市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及生产岗位安全生产工作及其成效。各单位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努力扩大征文活动的参与面,提高征文活动的社会知晓率,做好征文的征集和选报工作。
(五)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各广播电视台配合安监部门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我为安全生产代言”活动
1、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博览、“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网络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公共场合张贴(附件1),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数字电视电影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2、各单位(部门)要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在“福建安全生产”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的“我为安全生产代言”为主题的“福建安全月味儿”“安全在我心中”微信接龙系列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强化督导考核
各主管单位要按照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请各单位于6月1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7月2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活动期间,“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于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文本),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材料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传真):蔡仲清,0593-2938329;通信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市文广新局安办,邮编:352100;电子邮箱:1018866971@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48365365
2018年5月24日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海西安全发展行”活动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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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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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 微信号*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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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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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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