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巴宝莉音乐会所有限公司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来源: [文广新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2-09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18年2月7日受理宁德市巴宝莉音乐会所有限公司提出的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 请 人: 宁德市巴宝莉音乐会所有限公司
场所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8号
东方伟业广场三层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场所
公示时限: 自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1日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陈月娄,女,蕉城区漳湾镇,法定代表人;
余启明,男,罗源县飞竹镇,投资人;
林坛兵,男,福安市下白石镇,投资人;
翁雅平,女,蕉城区城南镇,投资人;
黄凤菊,女,福安赛岐开发区,投资人;
王祥发,男,蕉城区蕉北八一五中路,投资人;
许锦花,女,蕉城区闽东中路,投资人;
林联鑫,男,蕉城区蕉南下宅园路,投资人;
陈细家,男,蕉城区七都镇,投资人;
吴允怀,男,蕉城区蕉北茶亭下,投资人;
张泽辉,男,蕉城区蕉南少年宫路,投资人;
林鼎灼,男,罗源县飞竹镇,投资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 系 人:詹友亮
联系电话:0593-2250367 0593-2881126
传 真:0593-2870795
通讯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0号广电大厦
邮 编:352100
公示机关:48365365
2018年2月9日